累累罪行!近年来,山东海阳被打掉的黑社会头目
在山东海阳,曾有一些人靠着强揽工程、控制市场等方式为非作歹,搅得周边群众不得安宁。
这些人是如何一步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,又最终被依法查处的呢?
下面,我们就一起来看几个典型案例,了解这些违法分子的最终结局。
1、修悦飞:盘踞团结村强揽工程,纠集人员形成犯罪团伙
修悦飞是在海阳市团结村一带称霸的头目,他多年以来一直纠集、网罗社会闲散人员。
2011年,修悦飞成立了海阳市鑫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,他就以这家公司为依托,进一步网罗了修春东、高志强等人加入。
慢慢的,就形成了以修悦飞为首要分子,其他人为成员的稳定犯罪团伙,势力范围主要覆盖海阳市团结村及周边的建筑行业。
修悦飞团伙的主要作恶手段,就是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扩大自身势力,进而强揽各类工程。
他们在承揽工程时,一旦遇到不愿配合的商户或企业,就会采用威胁、滋扰等方式施压。
通过这些不正当手段,修悦飞团伙逐步在当地建筑行业树立起非法权威,挤压了合法经营者的生存空间。
在具体的作恶场景中,修悦飞团伙把黑手重点伸向了大理石安装、通风设备安装等工程领域。
有外地开发商到团结村周边开发住宅小区时,修悦飞团伙就会主动找上门,强行要求承揽小区的相关配套工程。
要是开发商拒绝,他们就会频繁到施工现场滋扰,影响工程正常推进,不少商户和企业迫于压力,只能被迫接受他们的条件。
随着扫黑除恶工作的推进,修悦飞团伙的违法行径被群众举报。
海阳市检察机关对该案高度重视,依法提前介入侦查,指导警方收集固定证据。
经过缜密侦查,警方查清了修悦飞团伙的全部犯罪事实,随后将修悦飞等9名团伙成员全部抓获归案,该案也成为了海阳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,检察机关公诉的首例相关犯罪集团案件。
2、修江波:多次违法入狱后仍不悔改,把控海阳多个工程领域
修江波是一名惯犯,在1994年至2004年期间,他先后三次因为盗窃、寻衅滋事等罪名被判刑。
2004年修江波出狱后,不仅没有吸取教训悔改,反而变本加厉,继续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组建犯罪团伙。
修江波以海阳市城区驻地村生产村为据点,势力范围逐渐覆盖了当地的土石方、外墙保温、外墙涂料、砂石料供应等多个工程领域。
修江波团伙主要依靠威胁、滋扰等手段,把控当地多个工程领域的经营活动。
他们会主动介入当地的工程项目,要求承揽其中的关键环节,通过抬高价格、强买强卖等方式攫取非法利益。
修江波还会将违法所得投入到团伙发展中,不断扩大团伙规模,进一步巩固在工程领域的非法控制地位。
在生产村及周边的工程项目工地上,经常能看到修江波团伙成员的身影。
有施工队正常承接工程后,修江波就会带着团伙成员找上门,以“地盘费”“保护费”等名义索要钱财。
要是施工队不配合,他们就会故意破坏施工设备、阻挠施工进度,导致不少工程项目被迫停工,施工方蒙受了不小的经济损失。
由于修江波团伙作案次数多、影响恶劣,该案被列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,也是烟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宣判的首起相关犯罪组织案。
海阳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专班攻坚,办案民警面临着受害人、证人因害怕报复不敢作证的困难。
为了查清真相,民警耐心做受害人、证人的思想工作,历时八个月缜密侦查,累计形成七十一卷一万两千七百八十页案卷资料,收集了一千余份书证,即便修江波到案后拒不认罪,民警也构建起了完整的证据链,实现了零口供移送审查起诉。
2018年9月12日,海阳市人民法院对修江波案公开宣判。
法院认定修江波犯有多项罪名,依法判处修江波有期徒刑20年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罚金人民币五十五万元,其他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二年十个月不等的刑罚,并处罚金。
3、修建龙:原海阳市人大代表沦为市场霸主,控制当地生猪市场
修建龙曾是海阳市人大代表,他打着合法企业的幌子,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组建犯罪组织。
修建龙的势力范围主要集中在海阳市的生猪产品生产、销售市场,通过非法手段逐步控制了当地的生猪市场,成为了称霸一方的市场霸主。
修建龙团伙的主要作恶手段,是通过强迫交易、非法施压等方式控制市场。
他们不允许其他生猪养殖户、经销商自主经营,要求这些商户必须从修建龙控制的渠道进货、销售。
通过这种方式,修建龙团伙垄断了当地生猪产品的价格,肆意抬高售价,攫取了巨额的非法利润。
2013年底,海阳市部分乡镇农贸市场连续发生生猪产品被抢夺的事件。
这些事件都是修建龙团伙所为,他们通过这种方式恐吓其他经销商,逼迫这些经销商服从自己的控制。
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当地的市场秩序,导致不少生猪经销商不敢正常经营,群众也很难买到价格合理的生猪产品,引发了群众的强烈不满。
接到群众举报后,烟台市公安局与海阳市公安局迅速成立联合专案组,开启了跨区域的缜密侦查。
为了查清修建龙团伙的全部犯罪事实,办案民警行程数万公里,走访了大量的受害人、证人,克服了重重阻力。
最终,民警查实修建龙团伙涉案案件115起,涉案金额高达1亿余元,收集到了完整的证据链,为后续的审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2016年12月29日,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,修建龙因犯多项罪名,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其他26名组织成员也分别被判处1年至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2017年8月1日,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,修建龙团伙彻底覆灭。
这些违法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,当地的生猪市场也恢复了正常的经营秩序。
看完这些案例,相信大家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威严。
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、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,最终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编辑:admin